虚拟货币挖矿大家要警惕一个名为火币网的网站合法性探究


自2008年比特币诞生,标志着区块链技术正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距今已经12年有余,与之相伴的数字货币概念也从最初的鲜为人知到如今的广泛被大众接受。但在主流的认知中,仍对数字货币具有不小的偏见。

俗语说距离产生美,但有时距离也会产生偏见。在早期的区块链发展历程中,由于法规不全,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野蛮发展状态,许多人为了巨大的利益选择铤而走险。但这种现象在很多行业中都存在,只要其中有足够的利益存在。但这不代表着整个行业都是非法的。一般越成熟的行业这种乱象越少。但在大众陌生的区块链行业,人们产生了误解和偏见。

虽然早期的火币网macd线参数如何设置乱象比较多,但随着多年的发展,市场成熟度提高以及国家对行业的关注度的提高,合规性也越来越好。但对于不了解的人来说,甚至认为挖矿是灰产行业,并因为这种偏见与财富擦肩而过。

甚至有些矿工担心自己的矿机是否合规。其实,只要矿场合规,且矿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托管在合规的机构,那么你的资产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什么是加密货币挖矿呢?

以比特币挖矿来说,就是用专业的矿机与其他矿机竞争答题最优解,最先完成的就会得到奖励。

上面的阐述涉及两个因素:产出比特币的矿机机器;挖矿的产出产品比特币。如果挖矿涉及的所有产品都是合法的,那么挖矿就是合法的。

挖矿涉及的要素与环节包括:

场地——矿场;设备——矿机;产品——比特币。

首先从矿机说起,目前国内生产矿机的厂商有两家,嘉楠耘智与亿邦国际,两者均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了,所以其合规性无可置疑。所以,矿工们只要从合法的渠道购买的矿机,且正常使用的话,则会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比特币本身的合法性呢?

早在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虚拟货币。它不是法定货币,而是虚拟商品,但不禁止比特币以虚拟商品的身份从事活动。但《通知》只是部门级别的规范,无法作为司法机关审判的法律依据,所以在实际判例中,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性质的认定仍有各种意见。有些法院认定它是一种资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也有些法院认为“山寨币”发行的募资行为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不易受到保护。

综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以及相关生产工具都是不被法律禁止的,法无禁止皆可为,所以它是一个合法的产业。而且,早前在四川省的部分地区,相关政策规划并建造了水电消纳园区,鼓励比特币挖矿。

那么为什么市场上还有不少矿场被关、被罚的消息呢?其实这个问题不在数字货币和矿机,而在于矿场本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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